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库 >> 湘府发 >> 详细内容

湘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  发布者:萍乡市湘东区政府办  |  来源:  |  时间: 2011年09月22日  |     ]

湘府发〔201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峡山口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

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统计能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益,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统计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工作,事关对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准确判断、科学决策和工作安排。统计信息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决策,影响外界对我区的正确评价。因此,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为建设赣西工业经济重镇、加速瓷都崛起提供统计保障。

二、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经济运行监测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定期召开分析调度会各乡(镇、街)由行政一把手直接分管统计工作,及时掌握经济目标完成进度,着力抓好重大投资项目和新增规模企业统计申报工作;区政府相关经济主管部门明确一名副职分管统计工作。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宏观经济运行的发展走势,加强对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的调度、研究和督促落实,以数据看变化,以数据促发展,以数据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强化统计规范化建设。一是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统计方法,负责对口业务数据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避免调查内容重复交叉,确保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同时,要严格统计数据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的发布口径,对外发布的统计数据资料必须经区统计局核准,严防“数出多门”、“责任不清”的现象,切实维护政府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依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的需要,按照在地统计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和做好统计指标报送工作,将相关评估指标数据及时报送区统计局(相关安排表详见附件1),用于进行GDP、固定资产投资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统计指标县区位次评估,不得迟报、漏报、拒报。

四、建立统计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加大保障投入。为使统计工作顺利展开,区、乡两级财政要安排好经常性的统计调查、普查工作经费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区统计局要加强对各统计调查单位(含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与培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并保持相对稳定和工作连续性,各乡(镇、街)统计员原则上一定三年,由区统计局按月发放适量业务工作补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岗位须报经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同意。三是建立统计工作责任网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工作衔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湘东区统计工作责任网络(网络表详见附件2)。四是实行例会制。区经济运行监测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析调度会议,重点是对主要统计指标总量、增幅及县区位次进行分析对比,对重大投资项目和新增规模企业统计申报进展情况及申报所需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行调度。

 

附件:1、相关评估统计指标数据报送安排表

2、湘东区统计工作责任网络表

[ 附件: http://gcms.pingxiang.gov.cn/html/att/xdqzfb/201109/1316674901.xls ]

 

 

 

 

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图片